广东省工伤保险(广东省工伤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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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伤保险基数

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最高标准为17424元,最低缴费标准为1550元。广州社保缴费基数最高标准为17424元,最低缴费标准为1550元。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费基数。

广东社保缴费基数是指用来计算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缴存额度的基础数额,一般以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础进行确定。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根据我对广州社保的了解,现在广州市职工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当中,上限是20292元,下限是1890元。

广东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伤残津贴托底线提至每月4511元

1、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其伤残津贴在原标准基础上每月增加80元、70元、60元、50元。经定额加发调整后,其伤残津贴仍低于“托底线”4511元/月的,按照4511元的标准发放。

2、根据查询广东省社会保障局官网得知,2022年12月31日前享受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且2023年1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享受条件的人员,其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分别每月加发80元、70元、60元、50元。

3、广东省工伤保险调整了1级至4级伤残津贴具体情况如下:调整的范围及时间:在2020年12月31日以前享受有伤残津贴,并且在2021年1月1日以后依然享受的人员,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根据通告调整伤残津贴。调整方法:定额调整。

4、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5、广东伤残津贴发放标准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残疾退休手续,领取伤残津贴。

6、正常用工情况下的职工工伤伤残赔偿项目和标准一级伤残主要赔偿项目和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24648元(12024元×27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伤残津贴:以受伤前职工本人工资的90%按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至伤残职工死亡。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2021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职工在鉴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一级至四级伤残,享受伤残津贴和工伤医疗待遇;五级至十级伤残,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广东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赔偿计算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与《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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