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保险法第92条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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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由哪两个法够成

1、(二)我国保险法的构成 我国的保险法律体系包括两类,即保险法和保险特别法。保险法又分为保险合同法和保险业法。

2、保险业法:是国家对于保险行业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保险合同法:是关于规定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保险特别法:是规范具体各种保险关系的法律法规,各类保险经营活动直接以此为依据。

3、保险法是指调整保险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内容主要包括保险合同法、保险业组织法、保险监管法等。凡有关保险的组织、保险对象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法律规范等均属保险法。

保险法第16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1、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内容简单概括为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即: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如果保险公司询问保险标的和被保险人的相关信息,如健康通知,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也应如实通知,不得隐瞒。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实告知。

3、《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4、保险法第16条规定的内容简单概括起来就是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即:在签订保险合同的时候,如果保险公司关于保险标的、被保险人的相关情况提出咨询的,比如运行健康告知时,投保人/被保险人还应当如实告知,不可隐瞒。

5、对《保险法》第15条的理解应该结合《保险法》第16条的规定。我国《保险法》第16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保险法第一百二五条

1、第一百六十一条保险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3、增加一条,作为第五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八条改为第九条,修改为:“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负责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

4、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5、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保险经纪人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是什么?

你是怕买了保险多年后保险公司可能破产吗?《保险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人寿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第九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因下列原因之一解散:分立合并需要解散;解散股东大会决议;保险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原因;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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