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2017版)

本文目录一览:

福建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

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的第四章主要规定了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相关内容。为了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有效运行,该章节明确了一系列的管理和监督措施。首先,失业保险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劳动者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十第二十第二十第三十第三十四至第三十七条中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均修改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福建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后,重新公布。

失业保险金、生活补助费凭单证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生活补助费一次性发放。第十九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一年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二十四个月。

法律主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领取失业金 ,要依据失业前个人和单位的缴纳年限来看。缴纳失业保险一年至十年,领取失业金期限为十二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不等,二十四个月是最长期限。

法律分析:可以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取。

福州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失业人员已经参加失业保险并且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其次是失业的原因并不是本人的原因,最后是失业人员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表达自己有求职的意愿。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

福州失业保险领取条件?(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福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如下: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调整后,福州市领取失业金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含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将达8563元-10463元;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放,调整后标准将达558元-630元。

福建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和领取条件

福州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福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如下: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金领取条件标准如下: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失业人员已经参加失业保险并且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其次是失业的原因并不是本人的原因,最后是失业人员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表达自己有求职的意愿。

法律分析:可以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取。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 如何申领失业金? 参保人员失业后,符合待遇申领条件的,即可申领一定的失业金 办理地点: 失业前所在单位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 办理时间: 解除劳动合同后,2个月内。各地略有不同。

调整后,福州市领取失业金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含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将达8563元-10463元;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放,调整后标准将达558元-630元。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