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本文目录一览:

民事诉讼法121条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第152条第2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2、可以起诉。事实上,有些情况,你可以跟片警联系一下,他替你查一下,问题很容易解决的。

3、劳动欠薪起诉书的基本内容 起诉书应包括四个主要内容:(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4)起诉单位和公司盖章,写清楚日期。

4、法律主观: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主要表述了诉讼参与人及其他人的行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作伪证;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等行为的处罚。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5、有效。但该条款规定的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该条款不适用企业法人之间的借贷。目前关于自然人、法人之间借贷的法律是《合同法》,还有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

6、法律主观: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 人民法院管辖 。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