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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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工有哪些特殊保护

对未成年的特殊保护有: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家庭保护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进行的保护。学校保护是指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

对未成年特殊保护如下:社会保护;学校保护,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司法保护;家庭保护。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

法律主观:我国《 未成年人保护法 》 对未成年人 特殊保护,主要有四个内容,即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和家庭保护。

(2)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有害健康的工作。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3)提供适合未成年工身体发育的生产工具等。

【答案】:A、B、D、E 2021/2020版教材P146 《劳动法》规定,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主要包括: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劳动保护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特殊保护

1、法律主观:劳动法规定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2、法律主观:禁止安排 女职工 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 未成年工 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未成年工禁忌劳动范围的劳动。

3、第十五条 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4、法律主观: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禁忌从事的高强度高危劳动;对怀孕女职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的规定;定期健康检查等。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

法律主观:我国劳动法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法律主观:我国劳动法规定未成年工指十六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劳动者。未成年工享受与其他员工一样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需要保护好未成年工的身体健康以及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禁止的职业。

(1)上岗前的培训。未成年工上岗前,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2)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有害健康的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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