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劳动监察网官网)

本文目录一览: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是什么?

1、法律主观:劳动监察大队的受理范围:对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违法的投诉;对单位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投诉;对单位违法规定使用童工的投诉;以及对单位不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提供特殊保护的投诉等。

2、劳动监察大队是负责劳动监察工作的机构,其受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劳动用工方面:劳动监察大队负责受理劳动用工方面的投诉举报,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方面的问题。

3、法律主观:劳动监察大队的具体职责包括: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检查单位的守法情况;受理关于劳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进行查处劳动违法行为等。

4、(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属于行政法规层面的有哪些

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例如《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事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等。

劳动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1981年3月14日)。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7月21日)。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3月25日)。

从社会保障和劳动保障来看,很明显,劳动保障只属于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属于种属关系。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有什么范围?

法律主观:劳动监察大队的受理范围:对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违法的投诉;对单位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投诉;对单位违法规定使用童工的投诉;以及对单位不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提供特殊保护的投诉等。

劳动监察大队是负责劳动监察工作的机构,其受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劳动用工方面:劳动监察大队负责受理劳动用工方面的投诉举报,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方面的问题。

法律主观:劳动监察大队的具体职责包括: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检查单位的守法情况;受理关于劳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进行查处劳动违法行为等。

劳动监察部门职责受理范围是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等。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